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对接国家各部委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见附件1),在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对外公布。
二、工作步骤
编制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梳理编制,2020年9月18日前完成。县政府办牵头联合县信息中心组织26个试点领域相关单位根据单位机构改革后职能(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以及《市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初稿)》(见附件2),就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进行研究,确定本单位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根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附件3),编制形成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初稿)》,于9月16日前加盖公章报至县政府办和县信息中心汇总。
第二阶段:技术审核,2020年10月16日前完成。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将组织有关政务公开技术专家对梳理编制的县、乡两级《26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初稿)》进行审核,并将修改意见建议通过线上或线下指导的方式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于10月16日前形成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审核稿)》。
第三阶段:专家论证,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县政府办牵头联合县信息中心邀请省、市、县政务公开领域有关专家以及编办、保密机要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对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审核稿)》进行审核论证,编制形成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送审稿)》,经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外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负责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于9月8日下午5:00前报县信息中心(联系人:潘其敏,联系电话:3696387,邮箱:xiajiang@jian.gov.cn)。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主体责任;县政府办负责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标准目录清单合法性审查;县委保密机要局负责标准目录清单涉密审查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将纳入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对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未按时限完成编制任务的,将在年度考核评价中予以扣分,确保县、乡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吉安市市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初稿)
3.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