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门诊看病拿药报销,峡江县医疗保障局从2021年1月开始,将门诊Ⅱ类特殊慢性病认定权限下放至峡江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
一、申报时间。门诊Ⅱ类慢性病申报时间明确为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共六次。每个申报月的5至15日收集资料,20日之前各乡镇医保所将资料汇总上交县医保局医疗管理股。
二、申报流程。1.申报时需提供《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以及本年度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与所申报病种一致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既往就诊记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等)、检查化验结果、治疗病历等原始材料。
2.城镇职工将材料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城乡居民将上述材料送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所。
3.县医保局将汇总材料送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医院组织专家评审认定。评审结束后由县医保局组织人员打印医疗证并录入医保系统。
4.城镇职工《慢性病医疗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领取,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医保所领取。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相关待遇标准仍按照《吉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吉人社字【2016】199号)文件执行。
2.门诊Ⅰ类慢性病审批流程仍按照医保局2020年文件执行,由县人民医院直接审批认定。
3.贫困人口申报慢性病,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随到随批。
峡江县医疗保障局 肖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