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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内设机构测评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09-05-26 09:19:28] 点击次数:[] 作者:[] 来源:[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内设机构测评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县开展内设机构测评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峡江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关于在全县开展内设机构测评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县机关效能年活动,创建最优发展环境 ,根据省效能办《关于印发 <关于在全省开展“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活动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赣效能办字 [2009]1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行政执法类( 16个): 公安、森林公安、交警、交通、林业、国土、人口与计生、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司法、安监、环保、建设、房管;第二类为行政综合管理类( 14个):发改、财政、民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体、卫生、邮政、人劳保障、招商、经贸委、水利、农业、商贸行业管理办、粮食;第三类为公用企事业类( 8个):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工行、农行、农信社、烟草。从每个部门和单位中随机选择若干个具有执法权、审批权和管理权,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设科、股室或二级单位作为测评对象。
  
二、测评内容
   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机关效能年活动九个方面重点工作的情况;着力解决影响我县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整个测评活动在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日常工作。
  
四、测评原则与方法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测评的实时性、动态性、时效性、现场性、持续性、系统性等特点,真正做到评改结合、以评促改、边评边改;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建立“评价 -整改 -反馈 -再评价 -再整改 -再反馈”的机制,力争使测评做到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准确。测评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监测点的监督测评:监测点对测评对象到监测点执行公务的情况,或者监测点到测评对象办理有关事项时测评对象的服务情况,或者周围其他企业反映的对测评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填报《即时监测表》进行动态、实时测评。每报一次《即时监测表》,视为一次测评。
  (二)明察暗访监督测评:县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咨询办事、现场查看、跟踪调查等方式,对测评对象进行明察暗访,并根据明察暗访情况,对测评对象进行测评。每进行一次明察暗访,视为一次测评。
  (三)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业园区、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察员、服务对象代表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通过问卷调查、集体评议等方式对测评对象进行评议。
  对通过上述三种方法进行的测评,每次测评结果分为五档:为优的,记 90分;为良的,记 75分;为一般的,记 60分;为较差的,记 45分;为差的,记 30分。
  
五、统计汇总及计分
   整个测评活动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分为两部分,综合满意度占 70%,整改情况占 30%
  综合满意度是指通过以上三种方法进行的所有测评实际得分之和与所有测评为满分的总和比值,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满意度 =(测评为优的累计次数× 90+测评为良的累计次数× 75+测评为一般的累计次数× 60+测评为较差的累计次数× 45+测评为差的累计次数× 30/(测评总次数× 90)(测评总次数是指上述三种测评方式测评次数总和)。
  整改情况是指对测评和受理效能投诉中发现的涉及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测评对象按督办要求进行整改以及建章立制的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测评对象按督办要求再次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基准分为 30分,采取倒扣分方法进行 ,直到扣至零分为止。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经查属实,能按时整改到位的,每起扣 0.1分;没有整改到位的,每起扣 0.5分;拒不整改且给不出正当理由的,每起扣 1分。
  测评对象总得分 =测评对象综合满意度× 70+整改情况得分。
  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原则,按行政执法类、行政综合管理类、公用企事业类分别排出名次。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 20091215日。
 
  六、结果运用
  开展内设机构测评活动的测评结果作为全县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的成果之一。对得分 90分以上且排名在各类别前三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在各类别后三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依据《峡江县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对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得分在 70分以下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连带责任。
 
  七、工作要求
  开展内设机构测评活动是确保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实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测评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各测评对象要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发展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自觉接受县效能办、监测点、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评,对反映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认真整改;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梳理,及时吸收采纳;对监督测评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测评对象名单

 

 

 

 

 

 

主题词:效能建设 机构测评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

 


 

峡江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4月 日印发

 


 

(共印 60份)

附:

测评对象名单

 

第一类、行政执法类

县公安局: 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

县森林公安局: 治安科、福民派出所

县交警大队: 车辆管理科、出租汽车管理科、事故处理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中队

县交通局: 运管所、公路站、物流办

县林业局: 林政股、营林股、调查设计队、林业工作站

县国土局 用地股、矿产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县计生委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县计生服务站

县工商局: 注册局、市管股

县国税局: 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科、纳税评估科、稽查局

县地税局 税政管理股、征收管理股、办税服务厅、稽查局

县质监局: 食品安全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稽查大队、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县司法局: 公证处、法律援助股

县安监局: 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

县环保局: 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县建设局: 市政园林所、城管监察大队、质 监站、施管站、 检测站、供水公司、自来水公司

县房管局: 白蚁防治所、交易所、拆迁办

第二类、行政综合管理类

县发改委: 项目和信息管理中心

县财政局: 社保股、农税股

县民政局: 优抚股、救灾救济股、县社会救助局

县文广局: 文化稽查队

县教体局: 教育股、招办

县卫生局: 医政股、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县邮政局: 经营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

县人劳局: 劳动股、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

县招商局: 外务股

县经贸委: 市场服务中心、墙革办

县水利局: 建管股、水政水保股、水政监察大队

县农业局: 农技推广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农机局

县商贸办: 资产运营股、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

县粮食局: 行业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第三类、公用企事业类

县供电公司: 市场营销部、“ 95598”客户服务中心、调度室

县电信公司: 市经营部、网络部

县移动公司 市场部、网络维护部

县联通公司 营业厅、网络维护站

县工商银行 营业部

县农业银行: 客户部、营业部

县农村信用联社: 信贷科、营业部

县烟草专卖局: 专卖办、客户服务部

附件:测评对象名单

 

 

 

 

 

 

主题词:效能建设 机构测评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

 


 

峡江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4月 日印发

 


 

(共印 60份)

附:

测评对象名单

 

第一类、行政执法类

县公安局: 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

县森林公安局: 治安科、福民派出所

县交警大队: 车辆管理科、出租汽车管理科、事故处理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中队

县交通局: 运管所、公路站、物流办

县林业局: 林政股、营林股、调查设计队、林业工作站

县国土局 用地股、矿产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县计生委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县计生服务站

县工商局: 注册局、市管股

县国税局: 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科、纳税评估科、稽查局

县地税局 税政管理股、征收管理股、办税服务厅、稽查局

县质监局: 食品安全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稽查大队、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县司法局: 公证处、法律援助股

县安监局: 监督管理一股、监督管理二股

县环保局: 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县建设局: 市政园林所、城管监察大队、质 监站、施管站、 检测站、供水公司、自来水公司

县房管局: 白蚁防治所、交易所、拆迁办

第二类、行政综合管理类

县发改委: 项目和信息管理中心

县财政局: 社保股、农税股

县民政局: 优抚股、救灾救济股、县社会救助局

县文广局: 文化稽查队

县教体局: 教育股、招办

县卫生局: 医政股、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县邮政局: 经营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

县人劳局: 劳动股、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

县招商局: 外务股

县经贸委: 市场服务中心、墙革办

县水利局: 建管股、水政水保股、水政监察大队

县农业局: 农技推广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农机局

县商贸办: 资产运营股、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

县粮食局: 行业管理股、监督检查股

第三类、公用企事业类

县供电公司: 市场营销部、“ 95598”客户服务中心、调度室

县电信公司: 市经营部、网络部

县移动公司 市场部、网络维护部

县联通公司 营业厅、网络维护站

县工商银行 营业部

县农业银行: 客户部、营业部

县农村信用联社: 信贷科、营业部

县烟草专卖局: 专卖办、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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