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金逸清同志为峡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胡自卫同志为峡江县档案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小勇同志为江西峡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艳彬同志为峡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胡永兴同志为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斐同志为峡江县房管局局长;
廖水根同志为峡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黄文辉同志为峡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彭文芳同志为峡江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裴诚同志为峡江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峡江县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杨建同志为峡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物价局局长(正科),免去其峡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振瑚同志为峡江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县防震减灾局局长(正科);
余圣同志为峡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科),免去其峡江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升平同志为峡江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免去其峡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振勤同志为峡江县商贸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峡江县工业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国儿同志为峡江县工业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峡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余亮同志为峡江县商务局(招商局)局长,免去其峡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勇同志为峡江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
胡爱平同志为峡江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
杨文勇同志为峡江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李文清同志为峡江县旅游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峡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龚晓君同志为峡江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龚冬根同志为峡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丁彩秀同志为峡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程国珍同志为峡江县大桥局(城市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峡江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卢斌峰同志为峡江县就业局局长。
免去:
周晓娟同志的峡江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邹连彬同志的江西峡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杜小兵同志的峡江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郑明同志的峡江县商贸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苏华同志的峡江县招商局局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方惠民同志的峡江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胡晓亮同志的峡江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国强同志的峡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丁玉保同志的峡江县移民局局长职务;
肖凤升同志的峡江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细庚同志的峡江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曾凡平同志的峡江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娄志清同志的峡江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朱菊根同志的峡江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徐燏同志的峡江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晓晖同志的峡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军华同志的峡江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杨跃华同志的峡江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符三雅同志的峡江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裕同志的峡江县大桥局局长职务;
陈刚同志的峡江县就业局局长职务;
张建国同志的峡江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龙九根同志的峡江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郭志勇同志的峡江县房管局局长职务;
熊样根同